摘要: 以村居搬遷土地開發為交易,與開發商交換建設辦公大樓,后因資金超支嚴重無法繼續建設。投資800萬元的山東省金鄉縣羊山 ... 原標題:建在農田上的政府爛尾樓(調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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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村居搬遷土地開發為交易,與開發商交換建設辦公大樓,后因資金超支嚴重無法繼續建設。投資800萬元的山東省金鄉縣羊山鎮政府行政辦公中心變為“爛尾樓”,眼下成了無人敢接手的燙手山芋。
至今,建樓引發的違規變更土地性質、強制征地補償不到位等遺留問題,依舊在當地掀起波瀾。
1月20日,山東省金鄉縣羊山鎮正飄著小雪,記者來到離鎮政府所在地南500米路東,“爛尾政府行政辦公中心”就矗立在周圍都種滿大蒜的耕地里,至今還因占用當地村民的耕地、工程欠債等問題而糾紛不斷。而之前建設的羊山古鎮國際旅游度假區也存在著占用農民耕地、補償農民不力等問題。
鎮里上報的是建設用地
“附近地頭之前都豎著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牌子,鎮政府要蓋樓之后才把牌子挪走”
記者見到,在建的羊山鎮政府行政辦公中心,就在羊山鎮東三村村民的農田里,加上周圍配套大約有20多畝地。對于該政府行政辦公中心大樓所用的建設用地,羊山鎮政府回應是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,屬于建設用地。
而被占土地的東三村村民們卻認為,這是基本農田,以前村民們都在這種大蒜、棉花等作物,收成非常好。村民們說,這附近的地頭上之前都豎著基本農田保護區的牌子,鎮政府要蓋行政辦公中心之后,才把這個基本農田的牌子給挪到別的地方。
記者查閱山東省政府批準的濟寧市建設用地情況,發現羊山鎮對東二村、東三村征用的土地并沒有上報為基本農田,甚至連上報為耕地都沒有,而報的基本是建設用地。羊山鎮認為“該項目建設符合羊山鎮總體規劃,用地得到了省(魯政土[2012]601號)的批準”。記者拿到該批復,其批復時間為2012年3月29日。批復之時,這個大樓因開發商缺乏資金而停工已近一年。
據羊山鎮政府提供的一份投資開發合同,羊山鎮政府與開發商達成協議,開發商無償投資800萬元承建羊山鎮政府行政辦公中心,建筑面積約5000平方米(按圖實際面積)。作為回報,羊山鎮政府提供給開發商兩塊地,供其開發使用。其中一塊位于行政辦公中心以東,已經用圍墻圍起來,而這80畝土地也屬于東二村村民的基本農田。
東二村的一位村民介紹說,2009年他的2畝多地就被鎮政府給圈了,啥也不讓種。到現在已經圈了好幾年了,基本上一直荒著,前兩天還有很多生活垃圾。
記者在現場看到,圍墻已經被推倒,被圍的土地高低不平、長滿了雜草,一些建筑工人正在“刮磚”。一位路過的村民告訴記者,前兩天這里被媒體曝光后,有人連夜把圍墻推倒,還把垃圾拉走,并進行了填埋。
有失地村民告訴記者,這是羊山鎮的一貫手段,因為用國家基本農田搞建設,報到省里肯定不會被批復,就索性把地挖得高低不平,再讓它荒幾年,然后以棄耕地、荒地、坡地的名義來申請在這里搞項目建設。
當年存在強制征地現象
“有在鎮上上班的或者做買賣的,如果不同意就開除回家,或者關停買賣”
據失地村民們反映,由于在補償、安置上沒有談妥,很多村民并不同意征地,當時鎮政府存在強制征地現象。一位李姓村民說,村民家里有在鎮上上班的,或者做買賣的,如果不同意就開除回家,或者關停買賣;而且也不會和村民簽合同,而是只和村集體簽土地征用合同。
這位村民非常氣憤地說,為了這件事,有些失地農民曾去濟寧市甚至更高一級的政府部門反映情況,但大都被金鄉截訪人員截回直接送入縣拘留所,而他就是其中的一員。“被關了10多天,自己的同鄉還被勞教了一段時間,現在誰也不敢因為這件事再去鬧了。”
據失地村民們介紹,他們的土地都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和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合同書,而且都是一包30年不變的“大糧地”。在當地,“大糧地”指的是最好的耕地。一位村民說,這么好的耕地,種啥收啥,咋說收就收上去了呢?現在的鎮政府辦公的地方已經夠大了,為啥還要建新的?
而記者在鎮政府得到的說法卻與村民們大相徑庭。一位鎮干部說,征地前,鎮政府先對村民進行了告知,不存在強征現象,而且對失地農民進行了補償;征地結束后,也沒有老百姓來鎮里反映問題,說明老百姓都非常滿意。
補償保證不了基本生活
“而鎮上的干部卻說,因為征地而返貧的農民,可以吃低保”
有村民指出,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要實施,必須要對村民給予有效補償和安置,否則農民就失去了賴以生存的基礎。
據羊山鎮黨委副書記李憲廷介紹,凡被征用的土地,都會給予一定的補償。目前先采用租的方式,每畝一年租金1400元,租用8年后,第九年按3.9萬元一次性付清征地款(不包括前8年的租金)。
村民們對此卻不以為然。有失地村民給記者算了一筆賬,金鄉是有名的大蒜之鄉,一般情況下,這么好的土地,一畝大蒜能產兩千多斤,一年下來每畝地賺5000元—8000元沒問題。
一位失地的東二村村民也說,鎮政府在俺們原有的地上搞建設,瞎鬧騰,誰能保證8年之后搞得怎么樣,別到時候又搞成了爛尾工程,再把土地退給我們,到時候想種都沒辦法了。“補償款里也有不少‘貓膩’,我拿到手的年租金只有每畝1300元,不知道誰又把那100元給扣留了。”
對失地農民如何安置?李憲廷說,村民們可以出去打工,也可以到鎮上的旅游風景區和烈士陵園打工。有村民反映,自己失去土地好幾年了,工作仍然沒有得到落實。一位李姓村民說,一大家子等著養活,沒有進錢的門路,有時一天5元到10元錢的工也得去打。
東四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,其實羊山古鎮國際旅游度假區的建設也存在占用耕地的問題,他家的耕地就被征用了。他向記者道出了自己的擔心,一個村的土地被征用了,如果在外村、外鎮甚至外縣補償回來,國家耕地的18億畝“紅線”保住了,可這對失地的農民個人而言又有什么意義呢?“我們不可能背井離鄉去外地種地啊。”
地沒了,以后的生活何以為繼?一位失地農民說,鎮政府給的補償連基本生活都保證不了,我們都得面臨返貧,何談為農民增收、讓農民富裕呢?而鎮上的干部卻說,因為征地而返貧的農民,可以吃低保。